昨天跟律師大概談了一下,聽起來似乎不好也不壞。好的是有人贊助H1要申請的話問題不大,壞的部分呢多了點!今年配額已滿明年才有機會申請,但是最快最快律師評估結果,春日最幸運的話也要到明年10月才能拿到H1簽證,且她必須明年初飛回日本去進行身份轉換,說來說去她就是得回去就對了!

跟春日商量的結果,目前狀況我們是無法改變的,若是明年四月份我遞件申請公民考試的話,順利大約六個月也就是十月、十一月可完成宣誓。也就是說,若再有幸運之神眷顧的話,幫春日申請綠卡約半年時間;最快她可於2007年四月左右飛回美國本土。算算時間差異其實並不大,且辦理H1有可能遭遇不通過風險,一方面春日在日本大學唸書時是主修英國文學,在美國進修的課程又是旅遊觀光課程,根本和我的公司本質不同,按照律師分析結果勝算不高。

與其如此,春日的想法是她再忍耐一下,忍到明年我遞件之後直到七月間,看這段時間是否可收到通知報考公民,不管如何她打算七月份左右飛回日本去,只要我考完公民之後宣誓,便飛到日本協助申請,然後我再飛回美國等待她的案子結果。

這是昨天跟律師面談的狀況,只是在這取捨之間我們真的沒太多選擇,春日說法是她不能忍的時候會讓我知道,在這之前一切我們能做的只有忍耐.....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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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erral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