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美國的第一張罰單,是跟春日出遊時於101號高速公路拿到。儘管我以前在台灣開車偏生猛,但是在移民來前先考了駕照,所以我知道美國開車習慣要小心、要溫和,但不幸的我跟罰單太有緣,到了這邊沒多久就中了一張。

當時我們往舊金山市區移動,春日顯得昏昏欲睡,在快靠近市區時,路段速限突然從65mph降至55mph,眼拙的我並沒注意,繼續以65mph左右時速前進。未料後方突然紅藍燈光閃爍,一輛警車尾隨在後,不明究理的我繼續走著,結果後方出現廣播聲音,叫我將車靠邊,緊張的我立刻往旁邊一靠,他又繼續廣播要我找交流道下去,緊張萬分的我照著指示做,結果就拿了我第一張超速罰單,儘管感到很冤枉但也很無奈。

但事情沒這樣結束,幾天後罰單寄到我哥家裡,傻傻的我就把支票開了寄回去,結果一位朋友告訴我,要出庭還要申請去交通學校(Traffic School)註銷點數,弄得整個事情更複雜。為此我特別跑了趟舊金山當地申請出庭,頭一遭當被告竟是交通法庭,真糗!當時緊張萬分的我,根本不瞭解程序,只聽到喚我的名字後上台,法官就問我認不認罪,我就說認了!隨即前往外面的櫃臺辦手續。

一張罰單真的搞死人!接著我網路搜尋交通學校的訊息,好不容易找到間私人開設的單位,就在週末前往報到。一整天的時間,聽著超無聊交通宣導,還要看讓人眼皮沈重的影片,熬到了下午才獲得一份可註銷點數的上課證明,將其寄出後整個事件方宣告落幕。

一波未平一波又起,後來我在大學校園拿到第二張罰單,笨就笨在我沒注意25mph速限,左顧右盼開車找教室,結果被校警開了單,只能直呼倒楣透頂。無巧不成書,後來呢!我還是躲不過罰單的詛咒,儘管沒有犯行重大,但總是運氣背到被逮,也因此現在開車越來越慢、越來越小心,簡直跟「路隊長」沒有兩樣。

罰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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