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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天又收到信義房屋仲介的來信,在我觀點看來,現在似乎埋怨我為何不肯降價,就是因為我不認同砍掉自己,所以害他沒辦法成交,反正天錯地錯不是他的錯,就是我賣家的錯,我該死認賠嗎?來信標題很有趣,叫做信義房屋XX報告,‏這是報告還是來跟我抗議?

我的態度是一笑置之,房子賣不掉並非我的錯,不肯賣自己不能接受的價錢,難道不行嗎?我甘願自己保存著這房子,反正台北縣升直轄,附近公共設施健全、捷運也到得了,離台北市中心也不遠,綜合這些因素,我實在無法接受土城這邊正在貶值的說法。


以下把信件內容刊出,部分細節修改掉,因為不想自己全曝光:
陳先生,跟您回報一個訊息,上次的買方因為價格問題沒和我們成交,後來他們就去談另一間也是麗京的兩房,地址是金城路三段XX巷X號XX樓,也是高樓層,26.2坪,不需加裝天花板等整理,成交價是XXX萬.

只是讓您知道一下,市場行情確實是在改變的,台灣的每個屋主都很清楚景氣已經變差,房價已經即將下跌了,很遺憾我沒有辦法替您掌握到這組客人,最後讓他去買到別人的房子.

這封信不是故意寫來放馬後砲,只是我善盡告知市場一切訊息的義務,如有不愉快請多包涵.

PS附上合約書的掃描檔為證!!

..................分隔線......................
是的!我已經不愉快了,因為這封信感覺是來埋怨我的,買賣雙方自己心甘情願,我勉強自己去賠售幹嘛?不賣也是我的錯嗎?

http://www.sinyi.com.tw/buy/buy-search/property.aspx?id=A6724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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